第九屆國會的第一會期臨時會上,新版文資法終於通過,當時被立委管碧玲稱為「連祖先都在笑」的立法;但可以看見的是,2016下半年至今,全台各地的文資爭議不斷,8日早上,公民積極搶救的嘉義公車票亭終被拆除。年後,文化部正積極辦理文資法子法草案說明,民團呼籲子法的訂定必須補好破網,雞年到來,「蹟」不可失。
2016下半年以來7棟公有古蹟自燃
文資法公民行動陣線成員林奎妙指出,2016下半年就有7棟公有古蹟遭火燒,包括文資法通過之後,在去年8月初就疑似因工程疏失而釀災的「前南菜園日式宿舍」建築群,遭火災吞噬的古蹟遍布北中南,台北的原台北刑務所宿舍、鄭州路台鐵舊宿舍群,以及和平東路上的列冊文資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台中則有台中州文書倉庫和台中出張所,還有位於高雄的台鐵檢車段舊址也在今年初傳出火警。
新版文資法明定,「破壞重要文化資產判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罰金提高至50萬元至2000萬元」,不過許多「自燃」的文化古蹟根本抓不到兇手,甚至口徑一致的被認為是「電線走火」,即便祭出嚴厲的罰則也無法遏止。文化部政次楊子葆表示,「文化部已研擬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第一步就是再列1億元預算,提供專案補助地方政府提升有形文化資產的防災預警設備,降低災害發生率。」
缺乏公民參與,保護古蹟好困難
文資法第一條就開宗明義表示,「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不過,現行在文資保存上的公民參與,卻為公民團體所詬病。8日才拆除的嘉義縣公車票亭,其實曾經有人將其提報為古蹟,林奎妙表示自己就是提報人之一,「原本嘉義縣文化局還不想受理這個案子,是在文化部協調之下,才依照規定審理,但結果不出所料,文化局認為公車票亭不具文資價值。」
林奎妙也指出,依照慣例,文化局進行會勘的時候,都會通知提報人前往,但公車票亭的會勘並沒有,而且在文化局宣布不具文資價值之後,提報人也沒有任何可以申訴或採取行政救濟的管道,只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即便文化主管機關將其列冊追蹤,還必須經過文資審議會通過,才能登錄為文化資產,而現行的文資審議根本是「壟斷式修法審議」。
因為西區門戶計畫,在北門附近的「三井倉庫」面臨拆除的命運,過程中,北市府召開的文資審議會議中,關心文資保存的民眾只能被隔離在會議室旁的旁聽室,即便聽到與會官員對於提報的文化資產有錯誤的理解或認識,也不能當場糾正,只能「拍打玻璃表示抗議」,換來「開放發言三分鐘」,半公開的審議程序,完全不符當時的立法意旨。
文化部文資局主秘林旭彥表示,目前子法的訂定都還在各地召開說明會,民間團體的意見也將納入參考,而文資法在半年前大修法之後,短期內不會再修正,但子法包含文資會議組成及運作辦法、資料公開作業辦法、獎勵補助辦法等,文資局會持續在說明會中蒐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