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報導與民間團體的努力下,民眾越來越重視空氣品質,而中部縣市的地方政府也紛紛訂定禁燒或管制生煤的地方自治條例,雲林、台中都有草案,不過「空氣污染防治法」在立院躺了兩個會期,一直都沒有排到所屬的衛環委員會審查,凸顯出中央行政、立法機關的怠慢。
嘉義市、彰化縣表現最好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空盟)公布各縣市PM2.5的減量狀況,近兩年來PM2.5年均值以嘉義市減幅最多、彰化縣減量比例最高。台空盟理事長葉光芃指出,嘉義市是首個成立空汙治理委員會的縣市,近兩年PM2.5減少7.4微克/立方米;研究指出PM2.5濃度減少10微克/立方米時,人均壽命可增加223天,換算起來,嘉義市民可以多活165天。
台灣從2008年開始對PM2.5進行自動監測,當年金門受境外汙染源影響,PM2.5數值最高,空氣品質是台灣倒數第一,平均值高於台灣本島,但8年來金門縣減幅高達22.6微克/立方米。葉光芃認為,這凸顯台灣本島的空氣治理不如影響金門空氣品質的廈門。
空汙修法急迫
今年1月,桃園泰豐工廠大火排放許多空氣污染物質,根據空氣汙染防治法即便查出汙染物過量,最高也只罰100萬元,令人感到不合理。時代力量在初進國會時就提出修法版本,將罰鍰提高至500萬元,但與其他委員提出的空汙法法條修正案一樣,都躺在委員會裡頭,尚未逐條審查,而環保署也沒有提出對案,通常要行政、立法兩方都提出修法版本時,才容易排入委員會審查。
中央遲未修法,地方率先提出自治條例,雲林縣的「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直接從許可證下手,希望實質降低核可生煤使用量,但直接禁止的措施被環保署認定無效。而台中市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已經讓台中火力發電廠與中龍鋼鐵展開因應計畫。
為了讓地方政府有權限訂定更嚴格的許可規範,時力版本中,明定環保署得就生煤、石油焦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地方也得制定較中央嚴格的許可規範或禁止生煤、石油焦。黃國昌表示,「地方政府雖然改善空品有成,但中央也得檢討地方首長改善空污的武器是否足夠,去年中央機關解讀地方政府基於空汙法無權訂定管制高污染燃料的自治條例,但在中央無法全面管制的時候,或因能源轉型尚未有完備因應辦法時,應該要給地方政府權限去制定自治條例來管制生煤、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2月19日台中高雄反空汙大遊行
中南部環團時常呼籲行政院或環保署應該南遷,才能體會中南部居民平常的生活,這或許就是中央遲未沒能修法的原因。葉光芃曾在接受《信傳媒》專訪時表示,「喚醒是最重要的。小冊子是喚醒,記者會是喚醒,演講也是喚醒,只有當人民被喚醒的時候,才有機會行動。」2月19日台中、高雄兩地將同步舉辦反空汙大遊行。
兩地的遊行訴求都包含PM2.5超過35µg/m³就有預警,協調火力發電廠及工廠降載減產,並且納入法律條文之中。近年來,已檢討空氣品質為訴求的陳抗行動漸多,也越來越多人參加,顯見透過能源管制、轉型漸趨重要,地方政府努力透過地方自治的權限有效管理,中央的修法進度也應儘快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