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併購安泰銀案已正式遞件給金管會,但大股東之一的「耐斯集團」仍頻頻舉出反對票,緊咬《金控法》第45條認為董事會決議並沒有經過4分之3的董事同意,也就是重度決議程序,認為決議無效。儘管上周五(17日)召開董事會,但兩大陣營股東仍未有共識,全案能否成行,關鍵就在於金管會的態度。
關係人交易及重度決議爭議未解,反對方直指收購價至少貴出50億元
代表耐斯集團的國票金董事魏憶龍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票金在12月17日召開董事會決議時,內部有董事主動表明自己的二親等血親持有安泰銀股票涉及關係人交易,但國票金並未處理、也沒有依照金控法第45條進行董事會重度決議,不僅程序上違法,也違反公司治理,進而影響公司及股東權益。
另外,當日的董事會上也有董事提出,樂天銀行身為國票金的關係企業,其中持有51%的大股東日本樂天集團,依規定,在國票金併購安泰銀之前也必須取得日方的同意或豁免,代表日本樂天銀行也有「參與」到該併購案中,已構成金控法第45條規定,涉及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交易,因此認為董事會也應該回到金控法第45條採取重度決議,也就是必須4分之3的董事同意才行。
不僅僅耐斯集團反對,魏憶龍也不解,一直以來公股行庫在董事會上都是持反對意見,尤其獨立董事吳青松、陳惟龍及官股董事代表皆曾提出疑慮,認為本案擬收購價格至少超出合理價格新台幣50億至6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