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買賣也有俗稱「斷頭」的機制,就是被強制平倉,交易人應該做好風險管理。
股票市場中如果借錢買股票,例如利用融資槓桿買入,當股價跌破當初買入價一定比率,股票就會被強制賣出,俗稱「斷頭」,其實在期貨市場也常聽到「斷頭」,一般交易人也都會很在意「斷頭」,也會想知道,自己在期貨市場交易什麼時候會被「斷頭」,這篇內容我們來談談「斷頭」。
期貨商什麼時候會執行「斷頭」
「斷頭」其實就是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作業的俗稱,交易人在開戶時,期貨商依期貨商管理規則規定,於受託契約中會有代為沖銷條件之約定。
一、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的符合條件為,風險指標低於約定比率時。期貨商會與交易人約定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的風險指標比率,所約定之比率不得低於25%。
二、交易人不能於約定時間消除前一營業日之盤後保證金追繳時。期貨商結算作業後,交易人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期貨商會以電話、簡訊、符合電子簽章功能之電子郵件或其他交易人指定的方式對交易人發出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
如期貨商以不具電子簽章功能之電子郵件對交易人發出盤後保證金追繳通知者,期貨商同時會再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交易人,當交易人沒有消除保證金追繳通知,且沒有自行平倉、補足保證金的話,就會被「斷頭」,即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三、盤後交易時段與一般交易時段不同,盤後交易時段含有豁免商品部位時(另篇幅解釋),代為沖銷的時機,須風險指標低於約定比率且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而且交易人未平倉部位含有盤後交易時段被指定豁免商品,當風險指標低於約定比率,且權益數低於未平倉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時,期貨商將會對沒有被豁免之未平倉部位執行代為沖銷作業。
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作業的方法
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的方法依代為沖銷時機而有不同,風險指標達約定比率會將留倉部位全部沖銷,盤後保證金追繳在約定時間未消除,僅部份留倉一部位會被代為沖銷,整理期貨商代為沖銷方法如下:
一、風險指標達約定比率時,期貨商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將交易人之全部留倉部位執行代為沖銷,但是盤後交易時段還需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二條件才進行代為沖銷。風險指標低於約定比率且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人之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豁免執行代為沖銷之留倉部位,無須執行代為沖銷。
二、未於約定時間前消除前一營業日保證金追繳通知時,期貨商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但只將留倉部位沖銷至權益數等於或大於留倉部位所需之原始保證金就停止作業。期貨商會與交易人約定補繳保證金之期限,依規定該期限不能晚於次一營業日中午12時。
期貨商執行上述代為沖銷作業後,其沖銷結果除了會通知交易人之外,收盤結算作業完畢,也會製作買賣報告書交付給交易人。
買賣期貨要如何避免遭到「斷頭」
瞭解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作業的時機及方法後,交易人應於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作業前,採取積極做為,避免代為沖銷的損失超過自己的預期。
一、讓風險指標可以維持在100%以上。
建議交易人隨時檢視風險指標,並設定風險指標低於某一比率時,即刻存入保證金,讓風險指標可以維持在100%以上,或可以用風險指標設定停損警示,當風險指標比率低於所設定的停損警示,交易人即刻將部份部位平倉減少留倉部位,風險指標停損警示若設定高於25%,可避免所有留倉部位被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
二、約定時間前消除保證金追繳通知
交易人收到期貨商發出的保證金追繳通知,應積極採取適當的作為以消除保證金追繳通知,交易人消除保證金追繳通知的方法有:
(一)交易人在次一營業日約定時間以前補足期貨商所追繳之金額。
(二)交易人在次一營業日的約定時間前,將前一個一般交易時段之未沖銷部位全部沖銷。
如果交易人沒採取上面兩種方式消除保證金追繳,那麼交易人還有一個機會,就是等待在約定時間交易帳戶的權益數等於或大於未沖銷部位所需原始保證金。我們無法事先知悉下一秒的價格走勢,採用等待的方法需要運氣,不鼓勵交易人採用。
「斷頭」後會不會有超額損失
期貨商依約定的風險指標比率執行代為沖銷,因為市場價格走勢是隨機變動且無法預期,因此執行結果常與預期不同,觀察代為沖銷作業實務,當市場價格出現巨幅波動時,有很高的比例期貨商會在這樣的市況依約定執行代為沖銷作業,在這種價格不連續的市場執行代為沖銷作業,往往沖銷結果會出現超額損失,且這損失額度也有可能遠遠超過交易人之預期,所以從事期貨交易,應訂定交易計畫並嚴守交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