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於兩年多前的地球日宣示台灣將於2050年進入「淨零排放」,並將此目標列入「氣候變遷因應法」。此項宣示與國際趨勢看似吻合。然而從實際資料看來,台灣並沒有認真改變,「淨零」只是為博得好名的「漂綠」行為。
淨零正解:降低人為排放到接近零,些許剩餘CO2以人為方式移除
氣候變遷的衝擊日益明顯、嚴重,研究氣候變遷的科學、因應與適應已成為顯學,也出現許多看似可望文生義,卻有不同意涵的辭彙,「淨零」(Net Zero)是其中之一。
因為氣候變遷是由過量的CO2等溫室效應氣體累積在大氣中造成,2013年跨政府氣候變遷研究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簡稱IPCC)評估報告說明: 唯有停止所有人類活動的CO2排放才能停止氣候變遷。
2015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通過「巴黎協議」要求所有國家都須提出「國家自願減量承諾」(NDC);目標追求增溫不超過攝氏1.5度;人為排放盡早達最高峰,並於本世紀中開始,人為排放與自然吸收相當。最後這句話是「淨零」的濫觴。
根據聯合國的解釋,淨零過程分兩個階段:降低人為排放到接近零,些許剩餘CO2再以人為方式移除。至今年5月底,全球已有超過90個國家,包括超級排放國:中、美、歐盟與印度等,紛紛宣告2030年至2060年不同時程的淨零目標,總排放超過全球76%。近2000家跨國公司宣告淨零目標,包括殼牌石油(Shell)與英國石油(BP)也都宣告在本世紀中將達到淨零。
2023年3月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建議:如果希望控制增溫在攝氏1.5度內,2030年前CO2排放需要比2019年減少48%,2050年要比2019年減99%! 越晚達到「淨零」,增溫就可能衝過攝氏1.5度的目標。
既然主要排放國都已宣示「淨零」,氣候變遷問題應該很快就會開始減緩? 事實不然,2020年雖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能源需求減弱,全球CO2排放縮減5%,2021年因為疫苗推出加上各國的紓困方案,排放增加6%回到疫情前的水準,2022年再增0.9%,到有史以來排放最高點368億公噸!
聯合國環境組織(UNEP)根據各國提供的NDC估算,發現2030年全球排放將比2010年高出11%。全球排放仍持續增加,如何達到淨零排放?
淨零新解:持續使用化石燃料,排放的CO2靠人為技術移除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於2020年9月宣布中國CO2排放將在2030年前達最高峰,2060年達到「淨零」,屆時八成以上能源將來自非化石能源。全球最大排放國的這項宣示,增添「巴黎協議」目標達成的希望。沒想到武漢肺炎疫情剛過,2022年起中國就核准106GW(約等於20座台中火力電廠)的燃煤電廠興建計畫,是全球其他地區燃煤電廠計畫總量的六倍。
不只中國,其他許多宣示「淨零」國家與中國相似,不僅沒有降低排放,反而趁機大肆增加。他們的「淨零」策略變成:寄望未來的碳移除技術,解決CO2排放過多的問題。
今年5月,COP28主席阿聯酋的Al Jaber公開表示「再生能源不足以減緩氣候變遷,不該是唯一的對策,應納入碳捕捉與封存(CCS)」,更直白地表示將「致力於淘汰排放(phase out emission)」,而不是淘汰化石燃料! 前任UNFCCC秘書長Figueres女士痛批COP28主席將阿聯酋的立場(繼續大量輸出化石燃料)扭曲為全球氣候變遷解方,直接威脅脆弱國家的基本生存。
CCS技術未臻成熟無法消化過多碳排
UNFCCC在2011年COP17同意將CCS納入清潔發展機制(CDM);雖然不久後「京都議定書」中止,CCS仍可能繼續存在於「巴黎協議」中,過去未能釐清的爭議依舊存在:如何清楚界定計畫範圍、保證長期沒有滲漏、保障社區安全、降低環境衝擊與責任歸屬等。
將捕捉的CO2灌入油、氣井提高開採率,從1972年起行之有年,其CO2沒有被永久封存,不能計入減量;CO2捕捉後可用於製造肥料、酒精、水泥、氫氣以及其他化學品或發電等,全球目前總計有15個運轉中的計畫,規模都不大;如果連用於強化油、氣生產的12個計劃一併列入,每年共計捕捉3,660萬噸CO2,尚不及全球CO2排放的0.1%。
被化石燃料業者寄與厚望的燃煤電廠CCS計畫發展一直遠不如預期;2017年起運轉,誇口必然成功的美國德州Petra Nova計畫,耗資10億美元,3年後停機關廠,半數股權以360萬美元賣出;密西西比州Kamper氣化煤CCS燃煤電廠計畫,花費75億美元,於2017年放棄CCS計畫,改為天然氣發電。
目前全球僅剩加拿大Boundary Dam計畫,耗資13億美元110MW的發電設施,每年捕捉50萬噸CO2(預期的一半),還經常當機;依目前發展來看,現有CCS技術很難在2030年前會有突破性發展以協助燃煤電廠快速減碳。
還在理論階段就被沸沸揚揚討論的「以自然為本的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NbS),希望利用直接從大氣捕捉(DAC)或生物碳捕捉CO2,以自然生態方式移除或儲存(BECCS);其實是為延續化石燃料的生產與使用,企圖改變農業型態轉換為大規模CO2吸收儲存場域,未來很可能與糧食生產及原住民生計產生衝突。
企業自願的淨零承諾有不少瑕疵
許多跨國企業紛紛提出極具野心的減量方案:亞馬遜承諾於2040年前達到「淨零」,微軟甚至願意再2030年前開始「負碳排」,並於2050年前移除所有自1975年公司成立以來的CO2排放。谷歌宣稱自2007年以來就已達「碳中和」(carbon neutral),並將於2030年前「零碳排」(carbon free);肉品乳品業者,航空業,礦業,金融業與零售業都紛紛提出淨零承諾,不過這些承諾有不少瑕疵。
基本上,企業的CO2排放應包含三個範疇,本身生產活動直接產生(範疇一),購入的電與能源的排放(範疇二),以及供應鏈發生的排放(範疇三)。
企業氣候責任監督小組(CCRM)指跨國企業實際減量遠低於所宣傳目標,缺乏供應鏈的排放資料(範疇三),淨零承諾主要靠碳交易抵減,僅部分是利用再生能源,缺乏短中程目標與行動,甚至玩會計遊戲,排除大部分的排放。還有購入虛幻的抵減憑證:知名的Verra認證公司提供大量原始林保育憑證,深受跨國公司喜愛;近期學者追蹤發現這家公司的憑證九成以上毫無意義。
企業自願減量未必有宣稱的效果,甚至可能製造混淆,以去年國際足球總會(FIFA)在卡達舉辦的世界盃足球賽為例,主辦單位宣稱這是首度「完全碳中和的世界盃」,事先透過多項行動抵減所有與賽事相關的CO2排放,包括運動員、觀眾等食衣住行等,估計363萬噸CO2。
不過這項宣示立刻被來自英、法、瑞士、比利時與荷蘭的環保組織挑戰:30天活動總CO2排放應超過1000萬噸,選擇的抵減活動並未真正從大氣移除CO2;所以,「碳中和」訴求是不確實,要求FIFA刪除。
6月初FIFA總部所在瑞士規範廣告的公平委員會(SLK)決議:FIFA2022年世界盃的「碳中和」訴求不正確,在審理過程中FIFA沒有提出任何佐證其訴求的資料。建議FIFA未來應避免這種無法證實的訴求。
FIFA沒有理會這不具強制性的決議,「碳中和」訴求仍列在FIFA官網。為了減少漂綠行為製造混淆,誤導消費者,歐盟正試圖立法禁止企業使用「氣候中性」「環境中性」「CO2中性」或「CO2補償」等名詞。
政府想藉碳權或抵減解決CO2排放問題,與「漂綠」行為無異
回頭審視台灣的氣候變遷因應策略,台灣超過九成的能源是用進口化石燃料,總CO2排放在2019年排全球第22名。蔡政府的NDC主要沿用馬政府版本,以2005年為排放基準,僅提高2030年減量從20%改為24%,多加2050年淨零碳排。
「氣候變遷因應法」與洋洋灑灑的「臺灣2050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多為既定政策的延伸,沒有禁用化石燃料的期程,只有課徵碳稅及開放產業排放權交易,與宣揚不成熟的CCS潛能。購買碳權或抵減對全球氣候變遷問題毫無幫助,誠實的碳權或抵減來自他地已經發生的減量,被使用時一減一增互相抵銷,沒有減少排放到大氣的CO2量。
從2020年預計減少2%排放都無法達成看來(只做到減1.3%),政府根本無心實質減碳。顯然台灣的「淨零」政策是持續使用化石燃料,希望藉碳權或抵減與未來CO2移除技術解決台灣的CO2排放問題,沒有考慮全球氣候變遷問題;與部分企業的漂綠行為無異。
企業的漂綠行為,是希望獲得更多消費者青睞,增加產品銷售;政府漂綠行為,只會誤導民眾 – 誤以為只要用點錢就可以透過輕鬆、簡單方式取得抵減,解決氣候變遷問題。讓民眾誤以為減碳行動不需規劃準備,晚點做也不遲;讓民眾誤以為抵減活動有助減緩氣候變遷,而忽略真正應有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