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凸顯非公立醫院醫師的工作權問題

醫療政策

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在大老闆出面之後,作出錯誤決策的長官下台,安撫要集體離職的一方。無論最後人事如何更迭,這是一場根本不該開始的戰爭。不會有人是贏家。

提出辭呈也拍了大合照,甚至已經和其他醫院簽約的人要不要回來?平常就被「急診醫學專科醫師」人數所苦的經營管理者,未來要如何面對有錢也請不到急專醫師的窘境?

非急診醫師們,在危機過去之後,苦惱才開始

再加上醫院裏本來就存在的各專科發展與待遇上的差異,在這次鬥爭中吃鱉的非急診醫師們,在危機過去之後,面對同樣的苦惱,又會再使出什麼法寶?還是乾脆聯合其他醫院經營者與立法委員,從衛福部的法規下手,直接修改法規可能更快。

如果這真是一場戰爭,勝者沒有勝敗者也沒有敗,有的只是雙方更深的鴻溝與不滿。勝者會擔心敗者未來如果再啟戰端,就不一定會勝。敗者除了籌畫如何雪恥之外,也怕勝者食髓知味,未來要求更多無法應對。彼此之間的互信已經盪然無存。

更嚴重的是,這個事件完全凸顯了,目前非公立醫院中的醫院治理與醫師工作權甚至罷工權的問題。

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比起教師集體罷教、機師集體罷飛、火車司機集體罷駛的嚴重性如何? 相比之下更輕微嗎? 對社會的影響病人權益的傷害難道不是更大嗎?

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凸顯非公立醫院中的醫院治理與醫師工作權問題

有權力的醫院管理者可以拿出不可思議的理由,對個別資深主任級院長級醫師,公然進行人格毀滅然後大過開除。那對個別「菜鳥級」醫師豈不是可以隨意要殺要剮愛怎麼作就怎麼作? 醫師的工作權益保障,比起航空公司資遣工會成員、國道收費員安排工作不成,還能到處抗議,相比之下更是遠遠不如這些勞工們。

目前衛福部所準備修正的醫療法,也許可以處理部份機構治理的問題。但是對於受僱醫師工作權益的保障,卻完全沒有觸及。沒有工作權益的保障,自然就談不上要禁止組工會不能集體離職這些團體行動。

醫院經營者的重點在人的領導。但是要作好人的領導,先得要有公平合理的制度。否則有權力者在沒有制度之下,當然會濫用權力甚至是粗暴地濫用權力,結果就是造成了這場沒贏家沒輸家只剩仇家的慘烈戰爭。

即將修法的醫療法應更強化財團法人醫院機構治理問題

我建議幾位醫師立委們,應該立即強烈要求衛福部要在醫療法中更強化財團法人醫院的機構治理。至少目前看到在委員會中被保留來保留去版本是遠遠不足的。

更應該在為了一例一休而可能再度修正的勞基法中,增添對於所有受僱醫師工作權的基本保護條文。接下來才能在醫院評鑑與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認定等等的法規,逐漸放寬對許多醫療人員的工作權的保障條款。

這樣才能至少讓全民與醫界,能在這場大戰中一起成為贏家吧!

本文作者曾為台大醫院副院長,現為台大醫學院麻醉科教授,經作者授權轉載自王明鉅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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