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容積獎勵」是何物 直教人為它不擇手段、不計代價?

政治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立法院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並在1998年施行,中間修正過12次,最近一次修正在2021年,給符合都更條件的案子容積獎勵。

另有一種都市計畫容積獎勵,各地方政府有裁量權,因政策目的、建設需求不同,台灣各縣市、甚至是同一縣市不同區域的容積獎勵也未必相同。

京華城案最關鍵的爭點就在容積率。但它不是申請都更,而是依「都市計畫法」申請拆掉重建,並捐地換容積率,又買容積移入,加上引起很大爭議的自創容積獎勵,所以把容積率拉高到840%。

一般建物30年,鋼骨要40年才能申請都更

從事建築業多年,參與過政府重大建設,也蓋過頂級豪宅與一般好宅的業界人士指出,要申請危老、都更,首先建物完工至少要30年以上,如果是鋼骨建造更要40年以上,「京華城是鋼骨結構建造,它2001年才開幕,依法規來看要符合都更或危老,第一關它就卡住了。」所以京華城是依「都市計畫法」申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

都市計畫專業人士表示,地方政府有容積獎勵裁量權,所以從京華城申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公告來看,這案子的容積獎勵有納入「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設計」,還有其他自創容積獎勵,包括:「韌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等,這些五花八門的容積獎勵帶來的超額利潤初估超過200億。

台北市最需要都更,屋齡30年以上占7成多

根據不動產業者統計,今年第一季全台住宅平均屋齡已達32年,屋齡在50年以上有101萬戶;屋齡在30年以上的占比高達51%,也就是說,平均每兩間房子就有1間屋齡在30年以上,台北市占比更超過7成。在地震頻繁的台灣,大台北地區又人口稠密,為了安全起見,危老都更刻不容緩。

為了多給一些誘因,加快都更腳步,政府祭出「容積獎勵」政策。但容積獎勵帶來的超額利益,甚至說是暴利,成為兵家必爭之利,卻又因各方相持不下而影響都更進度,甚至把一串官員捲入其中;一旦被扣圖利、收賄大帽子,就是半生悔恨無窮盡,讓很多公務員戒慎恐懼。

因為容積獎勵太甜美,所以不論是都市計畫還是都市更新的案子,都有審議委員會的設計,美其名是共同決議,更大成分是責任分攤。

委員多半「乖乖牌」,誰當PM決定案子生死

了解內情人士透露,審議委員會一般由15人組成(依法19人為上限),其中7位是市府相關局處代表,8位是外聘的專家學者,任期3年,市府代表通常都會站在支持市府的立場說話,外聘委員多半不講話,尤其新任菜鳥委員很多不敢講話,如果遇到爭議案件、立場和市府相左時,乾脆就請假,不出席會議,以免說了不該說的話,下一任不被續聘,所以參加開會的委員多是「乖乖牌」。

從事都市計畫相關人士透露,中央(內政部)及地方(各級地方政府)都計審議委員會開會,如遇爭議提案,為求審慎,會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會議,另外開會討論。

而高階公務員在公門待久了,大多很懂觀風向,若被指定担任審議委員,他們的角色與立場很容易具有「定錨」作用,特別是國土署或地方都計高官担任專案小組召集人(PM)時,往往被當成測風儀。「如果是由彭振聲當PM,以他過去使命必達的記錄來看,意思就是上面傾向讓這案子過;如果是李得全當PM,應該就是不想讓它過……」內部人士透露。

趙少康名言:「這種案子誰當市長都不敢過」

李得全是市府前副秘書長,在京華城案爆發後,他也以「證人」身分被檢廉約談。之前他曾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建物容積是可以給予獎勵,但關鍵在於合法性、正當性、公益性、公平性、合理性與整體性是否具足,他語重心長希望藉由京華城案可以通盤檢討、改正台灣都市計畫與容積獎勵制度。

其實魔鬼真的就藏在細節裡,「容積率」的奇怪故事講不完,但只要超出法令規定,就很難不被放大檢視,何況有一大堆自創容積獎勵,給了官員可以挾法令和權力索賄的空間,也為業者創造行賄的機會。誠如日前趙少康接受媒體採訪所言,「這種案子誰當市長都不敢過」。

京華城案像一面照妖鏡,讓很多妖魔鬼怪現出原形,也讓高雄國賓等高容獎知名建案受到關注。其實,只要規規矩矩照法規走,就禁得起層層檢視,從魔鏡裡照出來的就會是白雪公主。

back to top
navbar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