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音檔,就讓軍方人仰馬翻。海軍日前遭爆提前在去年12月16日撥第3期款項新台幣24億2085萬元給慶富造船,外界質疑這筆錢是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直通總統府「喬」來的,而國防部後來才在今年編列預算補齊款項。
不過,先前國防部及海軍多次否認並強調,獵雷艦案第3期款項撥付是依合約規範,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更沒有總統府或上級單位指示及施壓而撥款情事。原本國防部預定在17日公布首波懲處名單,卻又突然喊卡,眼見風波難以弭平,海軍2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獵雷艦採購案第3期「船殼脫模款」付款情形。
海軍參謀長李宗孝先指出,慶富在2016年9月27日就脫模完成,已經達成付款條件的一半,因此慶富向海軍提出請款需求;依照合約規定,慶富達標後,海軍可以選擇依約付款或是延遲付款,經過義大利造船公司的驗證,並詢問律師團後,認定慶富達標,為避免因延遲付款而影響後續造艦進度,同時考慮到履約風險管理,選擇動用管制預算及資源調控方式依約在12月16日付款。
提前撥24億元給慶富完全「依約依法」
針對外界種種疑慮,海軍司令黃曙光表示,他是此案主角,「這個案子是我批的」,慶富案一切依法依約執行,絕對沒有受到任何高層施壓,包括總統府、國防部等,「總統管的是大政方針,部長是決策,我會負完全法律責任,絕不推諉欺騙」,曾經慶富董事長陳慶男父子也想找他談,但他拒絕,海軍一切按照規定走,基於國家利益與長遠規劃,希望獵雷艦案能如期如質完成,才撥款給慶富。
黃曙光也喊冤,2016年9月14日慶富不斷提出付款要求,海軍不同意,隨即被媒體報導稱「海軍坑殺獵雷艦」,但海軍始終依法依約,目標宗旨始終沒有變,如今依法依約提前付款,又被說「圖利」,對海軍顯然不公平。
「我在海軍就是依法依約,連人事要求來關說我都沒有用」,黃曙光一再強調,依法依約是法律最重要的精神,在海軍執行各項工作都不會因為廠商間的問題,而有所偏頗,進而造成圖利或坑殺等問題,更遑論獵雷艦案是國家重大的案子。
海軍獨扛責任幫馮世寬解套?
然而,被問到召開記者會是否要切割國防部長馮世寬?黃曙光說,國軍是一體的,沒有切割問題,國防部是政策單位要求建軍規劃,而海軍則是執行單位,負責履約執行,這場記者會就是他主動要求開的,跟馮世寬沒有關係,目的是要說明清楚此案的執行過程,告訴國人國家公帑絕對沒有浪費。
至於為何在今年3月海軍給立法院的報告中看不見這24億元?前海軍參謀長、現國防部軍備局長梅家樹表示,由於預算書早在2016年11月中旬完成,但海軍司令部行政疏失,沒將資料依照實際狀況做更新,進而導致軍備局也沒有審查出問題,才出現錯誤報告,絕對沒有要刻意隱瞞,國防部目前已有專案小組調查,會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