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總統吳敦義來函照登


貴傳媒今日報導稱「當年吳敦義在高雄市長任內,曾經想要用很便宜的價格出售一筆國有土地給某家廠商,李瑞倉看不下去出面阻止」一節,係屬子虛烏有,請予澄清,以正視聽。
一、 依法直轄市長只能處理市有土地,市政府處理市有土地與國有財產局業務更無關連。貴傳媒引述某不具名人士的說法,顯然是子虛烏有,憑空杜撰。
二、 吳副總統擔任高雄市長期間對於市有土地之處理,一向秉持謹慎態度,更絕無「賤賣」情事。
三、 吳副總統擔任行政院長期間更曾下令禁止國有土地出售,以免助長房地產價格漲勢。此為吳副總統從政以來的一貫風格,請貴傳媒本諸媒體忠於事實之立場,惠予澄清,以正視聽。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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