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老公寓都能一坪換一坪!專家:天下沒白吃午餐

房地產

高雄城中城案件讓各界對於危老住宅的防火及耐震問題更為重視,內政部日前新訂「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若經評估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現行規範的3分之一,將視為耐震能力不足且有傾倒危害公安疑慮。

該辦法除了能讓地方政府(公權力)有了判定「危險建築」的標準,以加速執行代為拆除程序之外,若符合標準者也將給予「原容積」1.3倍的容積獎勵。

「原容積」1.3倍容積獎勵,拉建商參與都更

以目前台北市老公寓占比最多的第三種住宅區來說,常見的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是以現行法定容積225%、最高可取得1.5倍容積獎勵估算,但通常民國70年以前的老舊公寓幾乎都是在還沒有容積管制之前所蓋,基本容積率皆高於目前的法定容積率,也就是說,用原容積、最高可取得1.3倍容積獎勵反而可以蓋出更多的坪數。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暨顧問部總監黃舒衛指出,如果是以現行的法定容積率取得1.5倍容積獎勵計算,通常原地主都不夠分了,沒有多的面積給建商銷售,建商自然也沒有意願的參與都更,因此內政部新的做法才會再多給容積獎勵,讓建商有誘因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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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建築「一坪換一坪」不會是通案,還牽涉基地臨路等個別條件

對此,部分房產業者認為,新辦法實施後,除了有機會參加建商的參與都更意願之外,對於原地主來說,還比先前更有機會拿回「接近」權狀上的「一坪換一坪」。

舉例來說,假設是一棟位於台北市住三土地的四層老公寓,其基地面積100坪,雙拼8戶、每戶約40坪,總樓板面積約320坪。若按照現行的都更制度,法定容積率是225%、可申請最高1.5倍都更容積獎勵,等於可蓋出樓地板面積337.5坪。

但若是符合「危險建築」標準、同樣的公寓條件,以原容積率再給予1.3倍的容積獎勵,等於是可拿到416坪的樓地板面積(總樓板面積約320坪*1.3倍),等於每一戶可拿約52坪,扣除約3成的公設,大約室內坪數可拿回36.4坪,幾乎是接近原本的坪數。

但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指出,它不會是通案,能否拿回「一坪換一坪」還是必須看條件,因為跟都市本身的都市規劃有關,除了有可能因為基地的臨路條件,例如基地旁的路寬、棟距規劃,以及原本的容積率較高等原因,以至於原地主無法分回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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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沒白吃午餐!專家:都更制度缺少使用者付費概念

事實上,「一坪換一坪」的口號是2012年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率先喊出,這讓不少人對於老屋都更可以換回原有坪數有很高的期待,但實際上難度則相當高。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則指出,現在即便這些老屋參與都更有不少容積獎勵,但在實施都更需要成本、建商要有利潤,加上新屋公設比動輒30~40%下,公寓屋主想不付出任何成本,還想拿回原有室內面積,除非容積率全面提高,否則幾乎是不可能任務。另外,就算大幅提高容積率,但是原有都市計畫配套如何搭配修正也是一大難題。

陳傑鳴表示,台灣過往都市更新制度設計,都是藉由「利益」所驅動,中央與地方政府為了加速推動都更,往往祭出各項獎勵方案,除了稅費減免,容積獎勵更是常見的手段,但往往因為缺乏相關配套措施與「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因此僅造成民眾對於都更往往有錯誤的期待。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近日也對外提到,希望各界不要太專注在數字的推算上,即便未來新法實施,也希望未來建商和住戶要有一定程度的出資,才能讓危老重建的推行更順暢。

陳傑鳴則建議,政府不該再讓民眾有錯誤的幻想,雖然這樣會讓推動都更速度更快,但也必須讓民眾了解天下沒白吃的午餐、居住安全可大幅提升的正確觀念,才有助於後續都更政策長遠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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