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力高的汪星人!比特犬跳窗傷人 北市動保處連續開罰並沒入犬隻

動物保護

3月6日於台北市文山區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傷人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已介入調查,今(17)日同犬隻於大安區再次發生跳窗咬人事件,動保處認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分別裁處罰鍰新臺幣5萬元及9萬元外,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前因3月6日比特犬跳窗傷人一案約談飼主說明,飼主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情形,並承諾如攜犬隻於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犬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未料今(17)日再次發生比特犬跳窗並咬人事件,動保處今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經有將犬隻綁在車上,惟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動保處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補充,依照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寵物應依照農業部公告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1點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是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眾之安全。

因應近年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農業部曾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被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於公告生效前已飼養比特犬之飼主,應於一年內(112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飼主於期限內辦理寵物登記並遵守相關防護措施即可繼續飼養。

農業部呼籲,比特犬是戰鬥力高的汪星人,屬於公告具攻擊性犬隻,外出應由成年人伴同,且需有1.5公尺以下之繩鍊牽引及配戴口罩等防護措施,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動保處也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積極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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