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天然資源稀少,礦產有限。儘管台灣煤熱量低,雜質多,品質遠不如國外煤,但從日據時代開始,北部丘陵地區就有民眾靠挖煤維生。政府為維持礦工生計,乃刻意以高關稅設立貿易障礙,防止國外高品質原煤進口,以保護國內煤礦業。這樣的政策除了維護礦工生計之外,並無其他好處。長久之後,煤源愈挖愈少,設備機具愈來愈陳舊,礦工安全自然也愈無保障。這樣的情形,經過長期醞釀,終於在俞國華出任院長之後不久,突然爆發,短短半年之間,竟然連續發生三次煤礦災變。
連續發生煤礦災變
首先,在1984年6月20日,俞內閣就職不過20天,台北縣海山煤礦發生意外,引發爆炸,造成72名礦工遇難。
台灣省礦務局自6月25日起,派員到各煤礦實施緊急安全檢查,到7月6日為止,有三處煤礦不符規定,當場勒令禁採。有七處煤礦局部禁採,有兩處煤礦機件禁止使用,有七處煤礦人員受行政處分。
但是仍然在7月10日,發生台北縣瑞芳鎮煤山煤礦災變,造成103名礦工死亡。
經歷兩次嚴重的礦災,俞國華已經決定要徹底改變台灣的煤礦政策,輔導礦工轉業,開放外國原煤進口,逐年關閉各個礦場。然而這項政策還來不及付諸實施,不到五個月之後,12月5日又發生了台北縣三峽鎮海山一坑煤礦災變,造成93名礦工罹難。
次日在行政院院會中,俞國華要求有關單位徹查災變的原因責任,並對台灣各煤礦盡速再做全面嚴格的安全檢查,如發現稍有安全顧慮的礦場,即可勒令關閉。對於1984年8月間通過的「台灣地區煤業政策」,希望各單位能徹底實施。
此外,對進口原油及其製品、燃煤、核能燃料,徵收百分之0.5附加捐,做為礦工轉業、退保等基金。
俞國華的新政策,改變了台灣煤礦能源生態,此後來自南非、澳洲的高品質煤礦,取代了台灣本地煤礦,礦場大體都停止開採。而政府輔導煤礦從業人員轉業,所需經費則來自俗稱「能源稅」的燃料附加捐,此後台灣不再發生煤礦災變,俞國華釜底抽薪的做法,徹底解決了這個存在已久的問題。(請參閱《財經巨擘》第421~424頁)
蔡辰洲「五鬼搬運」爆十信案
十信當時是全台灣規模最大的信用合作社,營運良好,獲利能力極為可觀。十信之所以出事,並非肇因於十信本身運營問題,而是十信理事會主席、立法委員蔡辰洲以「五鬼搬運」手法,刻意掏空了十信的根基。
具體掏空的做法,就是蔡辰洲多年來利用職權和家族聯姻關係,先後假借其所經營的「國泰塑膠關係企業」(簡稱國塑)職工名義,向十信貸取鉅款,作為「國塑」運用的資金,導致十信週轉不靈。同時,蔡辰洲還以辦理「職工存款」的手法,囊括了「國塑」數千名職工的存款高達數十億新台幣之多。
加上在十信的貸款客戶中,若干企業經營不善,無力清償十信貸款,蔡辰洲就陸續吃下這些體質不健全的企業,成為十信關係企業,因此埋下十信後來出事的因素。另外,蔡辰洲個人揮霍錢財無度,持續需要大量資金供應。久而久之,蔡辰洲就動了十信念頭,經由人頭戶提供土地,以低價高估方式,向十信辦理抵押貸款,時間一久,十信根底就被掏空。
財經當局早就知道十信有問題,俞國華擔任中央銀行總裁時,央行金融檢查處多次檢查十信,發現問題,依法移交財政部懲處。財政部卻礙於蔡辰洲立委身分,雖瞭解問題嚴重,卻遲遲未採取行動。
事實上,在1983年下半年,國民黨為了年底立委選舉,在台北市打算提名7人參選,其中包括十信理事會主席蔡辰洲。當時俞國華還是中央銀行總裁,就曾向蔣經國建議:
「十信經營不善,財經當局正督促改進中,如果提名蔡辰洲出任立法委員,那麼將來處理十信將會遭遇困難。」
因為俞國華掌管台灣財經大政數十年,深切清楚十信實際情況,預料政府將來或有必要處理十信問題。因此他基於職守,向蔣經國建議提名蔡辰洲是不妥當的。(請參閱《財經巨擘》第404頁)
對於是否提名蔡辰洲,蔣經國當時也頗為猶豫。他很清楚蔡辰洲的背景,明白他的作風,不過當時台灣政局遭到反對勢力嚴峻的挑戰,國民黨黨務系統自然是以「勝選」為優先考量,認為如何在選舉中贏得最多的席次至關重要,強調蔡辰洲有經濟實力雄厚的國泰集團支持,如果提名他參選,就保證一定會當選,為國民黨多爭取立法院的一個席次。
在這種現實選舉的壓力下,蔡辰洲獲得提名,並順利當選。有了立委名義的光環,使得政府財經當局在依法處理十信違規經營的過程中,誠如俞國華的預言,有了更多的顧忌,以致情況持續惡化,等到1985年春節過後的二月間,此一重大的金融舞弊案曝光後,立即發生十信存款客戶「擠提風潮」,職工紛紛要求提取自己的存款,「國塑」無法應付,面臨破產的危機。數千名存款人組成了「自救會」,前往行政院、總統府請願,強烈要求政府要負起責任,保障所有存款人合法的權益。
平息十信風波
受十信案的影響,台灣許多以辦理「職工存款」吸收民間資金的企業,也相繼發生「擠兌風潮」,如台灣最大的「國泰信託投資公司」,在短時間內就被提領了150億元新台幣。導致台灣工廠企業倒閉,經濟蕭條的後果。
「十信案」是繼「江南命案」之後,台灣發生的另一起震撼政治、經濟、甚至層面衝擊到整個社會的重大事件。尤其對於1948年曾在上海打老虎、實施「經濟管制」、親身經歷金融崩潰、人民擠兌金圓券風潮,最後導致國民黨在大陸全面潰敗悲慘下場的蔣經國而言,絕對無法容忍這樣的歷史在台灣重演。他十分震怒,極為生氣,指示俞國華務必要在最短時間內,穩定台灣的金融秩序,恢復社會的安定。
在這種情形下,政府決定「概括」承受十信事件所有的經濟損失,下令由合作金庫進駐代管十信,交通銀行、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組成銀行團進駐代管國泰信託,等於由公營銀行出面支持兩家出事的金融機構,全面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影響。
在司法方面,依法拘捕起訴了以蔡辰洲為首的違法失職人員。蔡辰洲被判處合計高達670年的有期徒刑,不久後就病死獄中。
在政治責任的追究上,經濟部長徐立德於1985年3月辭職,為早先擔任財政部長時期,沒有及時妥善處理十信負責。財政部長陸潤康則於同年8月去職,其他有15名政府官員受到記過、調職等處分。
這是政府1949年遷台以來,發生最嚴重的財經風暴。台灣輿論一致認為,這起案件暴露了台灣官、商勾結的黑幕,加深了國民黨當局與台灣資產階級的矛盾,增加了人們對台灣前途的憂慮與不安定感。
這時,已是風燭殘年的蔣經國,在抱著病痛之身與痛心疾首的情緒下,勉強自己相繼處理完了「江南命案」與「十信事件」後,他的心中知道,他已沒有別的選擇,必須要進行黨政機構全面的改革與改組,是被迫的,也是必要的。
台灣迎來了改革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