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7月3日提出動議,要求聯邦法院駁回中國電信設備巨頭華為的訴訟案件,該訴訟聲稱美國政府禁止採購華為產品,違反美國憲法。
3月初,華為向德州聯邦法院提起的一項訴訟,控告美國政府,指稱一項限制華為美國業務的法律違反美國的憲法,單獨挑選個人或團體進行處罰,未經審判。
華為質疑的法律為《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第889條的合憲性,川普已在2018年8月份簽署《國防授權法案》為法律,該法案明令禁止聯邦機構及其承包商採購華為的設備和服務。
川普要鬆綁華為,只是噴口水?
川普雖然在G20川習會上表示要放寬華為禁令,但是回到美國以後都沒有任何作為,被外界解讀為川普根本是虛晃一招,沒有鬆綁華為禁令。而且美國政府周三強調,由於華為仍被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單,凡是美國企業申請出售產品給華為,都會受到「最高等級的國家安全審查」。
路透報導,美國商務部表示,美企出口給華為的申請案,仍然以「拒絕推定」(presumption of denial)的原則來處理,也就是說,美企不太可能獲得許可。
NDAA沒有判處華為死刑,不妨礙華為從事的商業活動
此外,美國《CNN》報導,本周三美國司法部律師在一份文件中,對華為的質疑提出反駁, 稱「不能用違憲來懲罰立法」,立法是用來保護國家的「合乎邏輯做法」,也能確保中國在美國的網路沒有「戰略立足點」。
美國司法部的律師們表示,10多年來,美國國會議員和官員已經數次警告中國可能利用華為進行「網路間諜活動」,並已採取行動緩和此一威脅,這些律師也並補充說名,華為正在使用內戰和冷戰時代的過時論點。
律師們也認為,華為質疑該法案的部分「並未將華為判處死刑,監禁或沒收其財產」,而且「顯然並不妨礙華為從事其所選擇的商業活動。」
華為越與美國政府抗爭,越凸顯其資安隱憂
喬治華盛頓大學美國憲法教授喬納森‧特利(Jonathan Turley)告訴英國《BBC》,美國法院可能更傾向裁定禁止採購華為產品的規定,屬於美國行政機構採購的選擇,不過華為控告美國政府的這一舉動更可能產生負面效應——讓美國民眾更加聚焦華為產品存在的安全隱憂。
「華為越用力去抗爭,越給這些資安問題提供曝光度。」特利說,「這對一家公司來說可能是致命的。若華為控告美國政府,很可能以敗訴收場。
周三,美國政府提出駁回華為訴訟案的動議,是在德州東區的地方法院提起的,該法院是華為提出原始訴訟的同一法院。華為沒有立即回覆《路透》置評的請求。
華為一直是美國和中國之間貿易戰的一個重要爭議,這場戰爭一直籠罩著金融市場,川普6月底在20國集團(G20)峰會上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後表示放鬆對華為的限購令。川普政府官員表示,兩國的高級貿易代表正在籌備下周恢復美中談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