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
鄧永恆,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教授,任教於該校商學院、房地產與城市土地經濟系、全球房地產碩士計畫。
魏尚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教授,任教於該校商學院及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曾擔任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首席經濟學家。
前情提要:
中國國防部部長李尚福神隱至今快滿一個月,有外媒稱他與8月被撤換的火箭軍高層,都是因涉嫌「軍購貪汙」在接受調查。若先不論中共高層的政治鬥爭角力,中國官場的貪腐情況有多嚴重?
公務人員收受賄賂,一直是發展中國家及部分已開發國家面臨的重大問題。研究一再顯示貪腐會阻礙經濟成長和發展,各國政府因此加大力度剷除腐敗情形。中國反腐運動的表現尤其突出,2013年以來已有數百名高官和100多萬名基層公務人員被捕或遭到起訴。
正局級官員「灰色收入」是自己薪水4倍有餘
貪腐增加做生意的成本,不僅阻礙經濟效率,也破壞整個經濟和社會的公平。然而由於賄賂往往是暗中進行,要估算這些非法收入的規模和範圍極其困難,一種方法是採用「恆常所得」(permanent income)理論,將家戶財富與大宗消費聯繫起來。
我們即將在《管理科學》(Management Science)期刊發表一篇文章,我們和其他幾名共同作者就是用這種方法來估算中國官員的「非官方」收入。我們分析了2006-2013年間中國主要城市的買房和收入資料,並比較有官員和沒有官員的家庭;我們研究了所購房屋價值和家戶財富之間的關係,並將官員性別、年齡和教育水準等因素納入考量。
我們發現,中國官員所謂「灰色收入」平均等同其正式薪資的83%,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官階提高,這一比例也跟著急遽上升。例如基層公務員的非官方收入僅是他正式薪資的27%,相形之下「正處級」官員這項比例增加到172%,更驚人的是「正局級」官員──這相當於一個中小城市的市長──的帳外收入是他官方薪資的424%。
基本上貪腐平衡(corruption equilibria)有兩種不同形式:一種是相對廉潔的官僚機構存在少數高度貪汙的官員,另一種則是貪汙情形在整個行政體系普遍存在。任一情況都會以不同方式影響經濟和社會,因此需要採取不同的反貪腐策略。
官員貪腐不是因為薪資太低
為了解中國屬於哪種情境,我們估算了特定行政級別官員「可能擁有非官方收入」的比例。透過比較有和沒有官員的家庭購入房產的價值,我們發現在我們抽取的樣本中有13%官員擁有非官方收入。重要的是,這一比例也隨官階提高而增加。例如我們的資料顯示,非管理職公務員僅8%獲得未揭露的可觀收入,相較之下,基層官員這一比例為12%,而正處、正局級官員分別為27%、65%。
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之所以接受賄賂,是因他們的薪資低於他們在私人企業工作能有的收入。為評估這種說法,我們考慮了教育、工作經驗、年齡和性別等因素。與前述普遍看法相左,我們發現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樣本官員的薪資水準低於他們教育水準、工作經驗應得的收入。換句話說,薪資過低並不是中國官僚體系貪腐盛行的主要原因。
中國政府大規模反腐運動,為研究官員灰色收入是否源自賄賂提供了一個獨特機會。我們的發現指出兩者具有顯著相關性,在中央大力打貪的地區,官員的非官方收入似乎有所下降──尤其是地方高官被逮捕或遭到起訴之後。
這顯示中國政府的反腐政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而除了這些措施,進行以市場為導向的改革,特別是限制官員發出許可、分配補貼及其他資源的自由裁量權,或許也有助在這條漫漫長路打贏貪腐戰爭。
註:本文之中文翻譯由Project Syndicate提供,再經《信傳媒》洪培英編輯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