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經營權之爭背後是兩大醫療集團角力?高醫工會:高市府有3大爭議說不清楚

醫療政策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引起醫護人員強烈不滿抗議,風波延燒越演越烈。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由高醫承接15年後,今年合約到期,將由高雄長庚接手經營,引發高醫醫護反彈,質疑政府黑箱作業,高醫工會26日上午號召上百名醫護人員,集結在高雄市府前陳情抗議。

對此,高醫工會表示,「陳其邁市長才在大同醫院13週年院慶時大大讚許大同醫院登上《Newsweek》全球最佳醫院排行榜,是台灣上榜35間醫院中唯一的市立醫院,讓高雄市府也與有榮焉,怎麼才時隔一年,大同醫院從原本的優等生成了衛生局重砲攻擊的壞學生?衛生局各種讓人難以理解的動作,都讓人質疑是不是為了特定對象想要達到特定目的?」

高醫工會質疑高市府的3大爭議

高醫工會理事長柯心炫表示,歷年衛生局督導的考核成績大同醫院一直名列前茅,其中有10次成績大勝長庚體系受委辦的鳳山醫院,另外門急診服務累計超過810萬人次遙遙領先鳳山醫院,顯示大同醫院受到民眾十足信賴與肯定,「高醫10勝的履約能力,為何會喪失第一優先定約權? 在衛生局召開的優先定約考評會議,高醫優先定約權平均分數未達70分?評分細則從未被告知具體的評估標準?」

高醫工會也質疑,為何將原本的委託經營案改為醫療合作?「大同醫院原是依據促參法第3條以委託經營辦理,突然於法源依據上大轉彎,改採醫療合作。由於長庚法人因目前病床數已達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法定5千床上限,不得再擴充病床數,根本無法參與以促參案辦理之招商;一旦改採合作模式,立刻解套長庚5000床上限,令其有投標資格,但請問陳市長,這樣是不是涉嫌為特定目標量身訂做?帶頭架空醫審會對於限制醫療商業化托拉斯化無限制擴充醫療規模之法定職權?

工會也質疑,大同醫院是否真的需要變成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大同醫院目前定位為區域醫院,距離高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只有3.3公里,救護車車程約5分鐘,奉行分級醫療政策,與高醫(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區域聯防分工合作,已可提供近99%的急重症服務。請問陳市長,若按衛生局所言加強照顧南高雄市民、提升區域醫院分秒必爭急救能量,為何長庚要到122年才要完成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的認證?分秒必爭原來還要再等9年,合理嗎?」

柯心炫強調,大同醫院全體同仁用近15年的心血,將一個幾乎沒人要去的醫院打造成全球知名的醫療機構,「市府為何無視大同醫護人員的基本權益?現在上千位員工卻因為市府的決策變成無所依靠的犧牲品,1000多位員工的工作權利、1000多個家庭將來會有誰來保障?請問陳市長,這樣為您賣命的團隊,在疫情期間全力守護市民健康的團隊,您能對這些無辜遭波及的醫護家庭負責嗎?」

針對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高醫工會26日上午號召上百名醫護人員,集結在高雄市府前陳情抗議。(圖片來源/高雄醫學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FB)

大同前高層曝表格並非最新資料

一名大同醫院的前高層也向《信傳媒》透露,「續約以前都是給0.6%的權利金,一年大約是5、6千萬,我們想說就先寫0.65%再做後續的談判,結果不通過,投標時我們寫2點多%,結果2點多這個不寫,寫我們0.65,哪有這樣的。表格很多比較都不是拿最新的資料,還有像是每年投入公衛資源的部分,我們的1%是4400多萬,長庚則是每年4000萬,所以才會導致醫院的很多主治醫師不滿,大家不坐下來好好談一定會這樣。」

不過他也無奈表示,目前已經有點撕破臉了,真的要再合作可能也不會像以前那麼愉快,「除非是選舉完後看之後是誰當選,不過即使還是民進黨,以前的陳菊市長跟現在的陳其邁,對高醫的態度完全相反,陳菊當時要做日照長照,是跟著一起去日本參觀,才有現在的福樂學堂,那時候是整個市府一起動起來、法規又支持,才有辦法做成這樣的範本。但現在在互相有心結的情況下,後續合作起來也會有點卡。」

有醫師批評市府提供的比較表格,並非最新資料。(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市衛生局強調招標與合約協商過程,均依法規進行

不過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在大同醫院公開評選過程,絕大多數評審認為,長庚對於民眾就醫權益,減輕民眾負擔,重症醫療能力和醫護權益保障,都明顯優於高醫。

衛生局也親上火線強調,市立醫院不是財團醫院,市府的立場就是守護市民的利益,並保障市民的就醫權益。

高雄市衛生局局長黃志中表示,長庚醫院承諾重度及緊急醫療責任醫院,每年投入6千到8千萬,市民受益的權利金部份,長庚的承諾比高醫優先議約時,要多出9億多。衛生局進一步強調,此次市立大同醫院的招標與合約協商過程,均依法依規進行,且在政風單位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高醫工會成員認為市府為何無視大同醫護人員的基本權益。(圖片來源/高雄醫學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FB)

大同醫院的經營權紛爭不僅是單一醫院的管理問題,也揭示台灣醫療體系中長期存在的資源分配不均與醫護人員權益保障不足的問題。如何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時,維護醫院的自主運營,並確保醫護人員的工作環境與權益,以及市府能否更公開透明公布討論過程,是這場經營權之爭能否順利落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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