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已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近40年,因癌症損失的社會成本無以計數,許多家庭也因此陷入困頓。
「目前一般民眾看門診不是以定率而是以定額方式收取部分負擔,最高上限也偏低(如藥費上限為200元),目前僅占5.8%,讓健保財務雪上加霜。」癌症希望基金會研究發展部主任蔡士敏指出。
今年50歲的樊先生,在2013年初診斷為肺癌1B的病人,2017年時轉移到肋膜、肺門、頸部淋巴等處成為四期。歷經第一代標靶治療、化療、電療等磨人的治療,病情仍未見好轉,為尋求適切治療,用盡百萬退休金拼搏最後機會,也只夠完成一半的療程。
蔡士敏指出,健保設計部分負擔的初衷在於提醒病人醫療有一定的成本、減少浪費,但根據《健保法》第43條原訂20%的部分負擔,2019年僅占5.8%。健保財源窘境下,造成許多新藥、新科技無法及時納保,影響重症病人治療權益及陷入高昂自費的困境。
健保署原預計在8月後研擬部分負擔改革計畫,因新冠疫情而延宕,但健保財務持續吃緊,給付新藥新治療的審查已衝擊癌友的治療權益。而健保醫療給付總額明年上看8,000億元,其中一部分就是來自部分負擔,究竟該如何調整進而改善健保困境?
調整部分負擔回歸「定率制」
為了兼顧癌友治療權益與健保永續經營,蔡士敏指出,癌症希望基金會今年提出「調整健保部分負擔」、「提倡商保補位健保」、「創立癌症藥品基金」三大健保改革方向。
改革一:調整部分負擔回歸定率制,健保合理分配資源挹助抗癌新藥
蔡士敏表示,癌症希望基金會建議一般門診部分負擔應回歸健保法,「加總當次就醫費用後以定率(20%起)收取,能減少健保非必要的虛耗,進而將健保減少支付的餘裕更合理分配運用,尤其必須正視病人在新藥新治療上的需求。」
除了回歸定率制之外,蔡士敏也提到,應該適度檢討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優惠政策,考量重點應是「經濟能力」而非疾病別。
不過癌症希望基金會也建議要有多元配套措施,避免部分負擔回歸定率造成民眾或重大傷病患者經濟沉重負擔,「例如設定全年度部分負擔上限(約為國人人均GDP的1/10為基準),及每次就醫部分負擔上限(新台幣1,000至2,000元),並根據民眾投保薪資做適度調整,考量重大傷病患者長期就醫需求,可收取5%部分負擔,避免造成民眾過度經濟負擔。」
自費醫療有「實支實付」保險理賠已足夠?
改革二:政策引導保險回歸保障本質,跨部會統整釋出自費資料加速研發新保單補位健保
蔡士敏提到,許多人罹癌急需保險理賠時,才發現早期保單理賠的項目及金額遠不及當下需求,「主要是因台灣人多投保儲蓄、投資型保險以求回本,且未定期檢視保單,保障自然不如預期。」癌症希望基金會也建議金管會應積極推廣民眾教育,傳遞保險的精神與本意宜聚焦在轉嫁未知的風險。「金管會要積極進一步提供政策誘因,吸引民眾願意改變目前投保的習慣。」
目前雖有實支實付保險理賠自費醫療項目,但蔡士敏提到,精算資料基礎來自國外,恐有高估風險、保費設計偏高的情形。「由於健保業務並未涵蓋蒐集病人自費項目與金額,癌症希望基金會希望衛福部應出面主導整合各醫療院所病人自費資料,在保障個資前提下定期擇重要資訊公告,督促保險公司設計符合我國醫療科技發展的保單。」
台灣可借鏡英國創立「癌症藥品基金」
改革三:創立「癌症藥品基金」及早讓病人有機會接受適切治療
健保大餅有限,每年為了總額讓付費者代表、醫界代表各方難有共識,在財源有限下設下嚴格條件,也造成許多新藥給付速度延遲。
對此,癌症希望基金會也提出另一個思維模式─「癌症藥品基金」,此概念為參考英國2011年創立癌症藥品基金(CancerDrugsFund,CDF),設立目的是為讓病人盡早使用新藥,並減少療效不確定性對國家保險的財務衝擊。
社團法人健康效果暨醫療科技教育聯盟秘書長楊雯雯表示,英國在歷經破產危機後,於2016年改制,「每年控管約3億英鎊的預算用於給付癌症新藥,過度給付最長為期2年,這段期間同時要求藥廠蒐集真實世界的病人使用經驗再次送審,並簽署還款的管理協議。最終審查若療效不如預期則退出給付,但廠商須持續提供藥品,確保用藥中的病人權益。」她指出,英國今年底將擴大CDF精神,並納入罕病、遺傳性疾病等成立IMF基金(InnovativeMedicinesFund)。
不過,台灣可能借鏡英國嗎?
癌症希望基金會研究發展部組長李芸婷表示,「健保署可仿效CDF的精神設立台灣版的癌症藥品基金,而財源現階段可考慮菸捐、公益彩券盈餘、癌症藥品的MEA回饋金等。」她強調,癌症希望基金會希望秉持健保永續經營的前提,提倡商業保險補位及癌症藥品基金等配套,以促進癌症治療可近性,讓民眾接受更好的醫療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