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王力宏前妻李靚蕾之前因發長文曝光兩人離婚內幕,被網友封為「蕾神之錘」,鮮少在螢光幕前露面的他,今(2)日出現在立法院為兒童請命。
日前,李靚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希望能夠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確保任何從事會接觸到18歲以下兒少工作者,無性犯罪、兒虐等不良紀錄前科。該提案在20日通過檢核,目前正在附議中,已有近2500位民眾參與附議。
立委喊話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我的孩子原本只是單純去上才藝課,卻遭受老師長達4年的猥褻與傷害,報警後,我們才發現受害的孩子遠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更令人震驚的是,這名老師其實早就有不只一次性犯罪前科,甚至曾入監服刑將近五年,代表他過去的犯罪行為也很嚴重。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能夠回到教學現場,繼續接觸孩子,繼續犯案…」
新北圍棋教室狼師案受害者的父親出面沉痛的呼籲,現行的制度有嚴重的漏洞,必須做出改變,才能減少悲劇的發生。該案目前一審狼師被判刑22年。
然而,不論是新北圍棋教室狼師案,還是台中某國小棒球隊教練性侵學童,受害學童高達41人,都不只是個案。
有感於近期爆出多件兒少性侵猥褻案的加害人,都是有前科或列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卻持續保有接觸兒少的再犯機會,民進黨立委范雲和民團兒童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規定所有接觸兒少的工作者都需事先查核申請,以補足現行不適任資料庫的漏洞。
現行「不適任資料庫」有6大漏洞
范雲指出,現行是以建置「不適任資料庫」的方式,檢核曾有性侵猥褻等行為之加害人不得接觸兒少,該制度施行已久,但至今仍錯放惡狼再犯傷害孩子,「不適任資料庫」至少有六大漏洞。
一、不需立案就不用查詢資料庫:現行制度僅適用於學校或立案機構,不需立案的兒童工作場域如夏令營、小型才藝班、家長自行揪團聘請教練等就不用、也無法查詢工作者的背景。
二、 掛一漏萬,難以全面監管:目前每個資料庫都有限定範圍,想要框更大範圍就要再設資料庫,例如曾有要求建置「不適任運動教練資料庫」、「不適任文化人員資料庫」。但兒童相關工作類型繁多,不可能為每類都建置獨立資料庫,導致監管範圍受限。
三、 未落實查詢釀成傷害:近期爆發的台中市某國小棒球隊案,教練曾因強制猥褻未成年遭判刑,卻因為校方沒有落實查詢前科和資料庫,又被聘任到國小當教練,再度涉性侵猥褻41童。若能改採由工作者主動申請兒童工作證,並經專責單位查核後發證,可有效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四、 期限一過就完全消失:現行不適任資料均有公告期限,一旦過期便無法查詢,使過去曾有違規紀錄的加害者能在紀錄消失後重新從事兒童工作。若在兒童工作證中改由工作者自行選定揭露期限,如「三年內無違規紀錄」或「至今皆無紀錄」,可讓家長更清楚掌握資訊。
五、 查詢權限極為限縮:目前的查詢權限有嚴格規範,家長與一般民眾均無法查詢;若開放查詢將涉及個人隱私與人權問題。兒童工作證能讓工作者主動舉證其清白,家長即可直接查閱。
六、 查得到也禁不了:例如去年爆發的台北市信義區幼兒園案,園長雖被判終身不得擔任幼兒園負責人,卻仍能轉任托嬰中心負責人。若改採兒童工作證制度,則不限工作領域,曾傷害兒少者均能留下紀錄,家長或聘用單位便能自主決定是否聘用。
兒少是性侵害的高風險族群,且多為連續性案件與眾多受害者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強調,兒少一直都是性侵害的高風險族群,根據衛福部2023年性侵害通報統計資料中未滿18歲的兒少族群佔55%,其中有172件加害人是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志工、學校教師、幼兒園老師、安親班、才藝班老師、教練、家教等。
王淑芬表示,這類性侵案件具有特殊性其行為隱藏在日常教育活動之中,難以引起外界的注意,加上老師、教練等在兒少、家長心中樹立了權威形象與信任關係、以及兒少自身的脆弱性,使得兒少在面對性侵害時幾乎沒有能力揭露,導致多為連續性案件與眾多受害者。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曾穎凡表示,不論是體罰或是性侵害幾乎不會有孩子主動揭發此類事情,只能靠家長自己判斷,但我們的知情權益在哪裡?
曾穎凡指出,目前政府部門沒有單位願意承擔起責任,認為這會需要龐大的行政成本,但實際上就連一般商業公司申請政府補助,也要繳交公司和負責人的信用證明、無欠稅證明,兒童工作就是一個等同於信用證明、良民證的程序,不該被嫌麻煩。
行政成本、跨部會協調不該成為制度窒礙難行的理由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亦強調,「跨部會協調不能成為制度窒礙難行的理由!」既然「不適任資料庫」制度已經有漏洞,建置兒童工作證就刻不容緩。
馮喬蘭分享,澳洲從2000年開始運行兒童工作證制度,2014年紐西蘭也建立類似制度,而台灣要設立類似制度,包括兒童工作證制度的適用範圍、證照的有效期限、誰可以申請等確實還有很多要討論,就應該趁還可以討論時趕緊討論。
根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案,要求台灣應修法要求任何從事會接觸到18歲以下兒少的工作(包括志工、夏令營、畫室、家教等)皆需申請兒童工作證,確保無性侵害、虐待兒少等不良紀錄前科。
看新聞太痛心,李靚蕾主動發起連署
提案提到「兒童工作證」制度的好處包括,不論在校內還是校外,所有密切接觸兒少的工作者,皆無性侵害、虐待兒少等不良紀錄前科。
此外, 提供「兒童工作證」的責任落在兒少工作者身上,不但可以改善現行良民證及「不適任教師」制度漏洞,也可以減輕教育單位跟主管機關反覆核查的工作,更可以兼顧更生人隱私,與其公開誰有性犯罪前科,僅公開誰沒有任何性犯罪前科。
連署發起人李靚蕾說,「這麼理所當然的事,需要這麼多人在這裡提出要求,我也覺得非常驚訝,因為保護兒少是我們最基本的責任,」他表示,今年下半年衛福部預計修《兒少權法》但兒童工作證還沒被納入考量,如果錯過這次機會,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講到一半李靚蕾還有感而發哽咽道,自己就是看到很多新聞認為不能繼續下去,於是發起倡議,他也呼籲,每個人都可以站出來,參與連署,透過民意的聲量,捍衛孩子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