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在台中的建案10日發生吊臂掉落,砸破台中捷運隔音牆,波及捷運車廂造成1死10傷意外事件,現場工頭、工人等8人11日被警方依傷害、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然而本案暴露出的施工問題不少,行政院第10屆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受訪時表示,這個案子暴露出多個工安、法規上的盲區,值得作為日後改進依據。
興富發建案吊臂突掉落,砸在捷運軌道上
5月10日中午,上市公司興富發在台中的「文心愛悅」建案31層樓高的3頓種吊臂因鋼纜突然斷裂而墜落,砸在下方台中市捷運「豐樂公園站」軌道上,導致一輛剛起步的捷運撞擊,造成1死10傷的悲劇,引發各方撻伐,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馬上勒令興富發9個工地停工,並針對該案先罰款27萬元。
一位營造公司董事長表示,一般規定捷運旁6公尺內不能施工,捷運旁的工地在施工計畫書送審通過之後,才會拿到建照施工,在送審的施工計畫書內容,就包括了安全防護計畫書。也就是說,捷運沿線有施工的建案,都是通過當地政府建管處審核之後,才能施工,當然包括這次台中興富發建案。
「應該是設備意外導致」這位營造商老闆指出,從監視器拍到的畫面顯示,應該是意外事件,這種吊設備一般是租用,連同施工的人員一起租用,那個工地已經完工,旁邊有兩支小吊臂要卸下這支大吊臂,在卸下過程中發生意外,建商興富發、營造商、設備商都可能有連帶責任。
吊臂覽繩斷裂,建商、營造商和現場施工商都有責任
他還說,這種工地至少有兩種保險,第一種是保工人的安全,一條人命約300萬元,其餘的建設公司、營造公司會追加,另一種是保工務上的損壞,包括造成建築物的損壞,保費上百萬元,每年要繳一次,所以工期越長繳的保費越多。
但是對於這種吊臂設備的檢查,他表示,一般而言施工中是不會去檢查的,許多業者大約都是半年檢查一次。
一位前台北捷運局主管透露,「捷運周遭當然可以施工,重點是你的防護計畫是什麼。」他解釋說,捷運周邊是否施工,涉及法規、主管機關繁多,建設局、環保局、勞工局都有關,施工是一定可以施工的,關鍵在提出的安全防護計畫,在工地現場,工地主任、品管、安全與衛生三種專職人員監工,俗稱鐵三角。
吊掛施工時段:北捷晚上才允許施工,中捷呢?
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則質疑,業者送審的計畫書一定都寫到合乎法規,才會通過,問題是實際施工的時候有沒有按照計畫進行?監工的人有沒有負起責任?
他也指出本案的四大盲區,第一、是針對施工的時間,在台北捷運會要求塔吊作業是夜間施工,就是避免在白天尖峰時發生意外的損害空間,那麼,在台中捷運對鄰近的要求是什麼?其次,中午可以施工嗎?是考量到施作工人的午休時間問題。
第二、王价巨好奇該案的吊掛作業安全防護計畫為何?是否有一定的封路、安全網等措施。
本案暴露出制度盲區,建議紀錄差建商應多抽查
第三、他指出興富發的工安紀錄不佳,那麼市政府身為主管機關,有沒有一個機制針對紀錄較差的建商實施較高頻次的安全檢查、抽查機制呢?
第四、還有捷運的部分,由於軌道偵測針對路面,這次也暴露出上方障礙物的盲點,未來要用什麼機制來避險?本案中捷運車上的隨車人員僅剩下數十秒的時間反應,這部分未來怎麼透過制度設計、或者措施去增進,都有討論的空間。
台中市議員施志昌則說,每個人遇到突發狀況的反應時間都不一樣,現在去討論計算幾秒沒有意義,高鐵有、高捷、高雄輕軌都設有「影像闖入偵測系統」或「光學雷達辨識」,台中捷運怎麼能沒有,按照目前狀況不改進,不是裝偵測桿或月台煞停鈕就以為沒事了,同樣情況再次發生「一樣撞到」。
不過11日北捷公司總經理黃清信在市議會備詢時坦言,目前偵測系統要有實體接觸,偵測到異物才會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