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了20年 結果還是台電繼續獨大

電業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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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6點33分,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修法長達20年的《電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隨後經濟部長李世光舉行記者會,他很興奮地說:「我就任時曾許諾一年內完成修法,很高興在這麼多人努力下提前幾個月完成。這是展現台灣發展再生能源、落實能源轉型、邁向2025非核家園最關鍵的一次修法。」

李世光表示,電業法修法將重建台灣的電力市場,建立一個「綠能先行、多元供給」的電業制度。除了有助於再生能源快速發展,以補足2025年核電退場後的能源。這次修法也將「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入法。

台電依然獨大,電業自由化精神消失

回顧這次修法的初衷是為了追求「電業自由化」,本法開宗明義第一條也提到要「促進電業多元供給、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對自由化的定義是:「發電自由競爭,促使發電業者提升技術、效率與服務品質,並允許用電戶自由選擇用電來源,包括火力發電、再生能源等各種電源。」

不過在修法過程中,自由化的精神漸漸被消除,包括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在公聽會中都說:「本來就沒有要完全自由化,大家都想自由,但台灣的電力市場可以一步到位嗎?」後來台電公會介入,版本就變成「綠電先行」,也就是只有再生能源業者可以自由選擇以下四種賣電方式:自己拉線賣給一般用戶(直供)、請輸配電業代輸賣給客戶(代輸)、賣給國家電網、賣給再生能源售電業。

但除了再生能源外,燃煤、天然氣等其他民營電廠並未解禁,還是只能跟過去一樣賣給國家電網,也就是台電公司。對消費者來說,也只有買綠電、或買國家電網的電兩種選擇,而不能貨比三家向燃煤或天然氣的零售業買電。

可以說,一開始的修法共識就沒有要完全自由化。而在11日立法院會中,經濟委員會兩位主導修法的民進黨召委管碧玲、黃偉哲就說得更露骨了,直白地說:「台灣電力不是獨立、是政府介入,維持一個比較大的台電是為了保護公共利益。而且政府要對電價負責,電價公式的基本精神也是由政府主導。」

於是在這種意志下最後修出一部政府主導、台電獨大的電業法。條文第6條甚至史無前例為台電正名,為了穩定供電,不能沒有台電。而即使在6~9年內要將台電分割,也保障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

而電業不自由、繼續讓台電獨大的結果是,無法營造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環境,電業經營績效沒有比較基礎,投資者也無法參與國家電力建設。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在公聽會中說,台電不論燃煤、天然氣發電,都比民營電廠多用10%的燃料,如果省下這一成燃料,一年就能省下200億~250億、或多發5%的電。

電業管制依然由政府主導

而這次修法一旦定調放棄電業自由化,不只維持讓台電獨大,而且所有的電業管制措施、電價擬定,也完全回歸政府掌控。電業法修正案第3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指定「電業管制機關」,這個機關權力很大、責任很重,要監管電力市場、預測電力供需、監督用戶權益、電力調度、電業與用戶之間的爭議調處。

自修法以來,這個管制機關的層級一再被討論。李世光表示,電業管制機關會設在經濟部,其下將成立三個委員會:電價費率審議會、電業爭議調處審議會、電力可靠度審議會。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要求,委員會的組成要公平、公正、公開,民間學者代表不能少於二分之一,以避免經濟部球員兼裁判。

但這種說法同樣被管碧玲、黃偉哲反駁。他們認為,電價是政治問題,不能漲電價、不能一日斷電,所以政府通通要負責。而李世光在記者會中也表示:「目前沒有任何規劃會有電價調漲的問題。」然而只要是自由市場,電價當然回歸市場機制,豈有由政府掌控的道理,由此可見電業自由化已完全被丟棄。

綠電先行,電力多元供給能否實現?

電力無法自由化,那在綠電先行的架構下,能否真的達到電力多元供給的目標?台灣環保聯盟11日發聲明稿強調,對綠電設下重重限制,連綠電也行不了。例如第27條,要求再生能源發電業者,當以直供、代輸方式賣電要負擔備用容量,賣給國家電網(台電)就不用。未來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可能還是會選擇把電賣給國家電網,也許發電端可達到多元供給,但銷售端的自由選擇將不會出現。

關於備用容量,李世光強調,不同的再生能源隨氣候變化其穩定度不同,也會要求不同的備用容量。林全能則說,現在的思考方向是當再生能源總發電量低於10%以下時,讓豁免的設置容量能高一點;高於10%以上、或達到2025年目標20%時,再讓豁免的設置容量降低,這部分還要再仔細討論。

另外一個問題是,政府希望藉由開放綠電直供、代輸,讓綠電發電量增加,以取代廢核的電源,但如果綠電比較貴,究竟有多少市場?林全能說,巴黎協議通過後,企業會被要求減碳責任,綠電先行就是為業者開出一條減碳的路。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台灣輻射走調團認為,修法的結果讓台電完全壟斷電業、綠能會被扼殺、更無法實現廢核。11日他們分別發存證信函給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林全、以及113位立委。修法對台灣是福、是禍,只能留待歷史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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