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抄襲老師陳明通無責任?尤榮輝:應建立指導教授課責制度 情節嚴重者應解聘

教育議題

台灣大學9日認定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並撤銷其國發所學位,針對台大學倫會審查結果,林智堅在9日下午的記者會上,除了強調自己才是無辜的受害者,也怨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當時跟他要資料,才導致他惹來一身腥。

林智堅反咬在這論文門中3度發聲明相挺的「恩師」陳明通,令不少人大開眼界,不過,也有不少人在問,身為指導教授陳明通的責任呢?

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生所發表之學位論文,應負監督不周責任

陳明通現職除了是國安局局長,還是台大國發所兼任教授,台大主秘王根樹9日表示,學校有接到陳師的檢舉,一樣會依照學術倫理辦法,來做後續的調查及審定。

惟根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四條指出,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經查證屬實時,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生所發表之學位論文,應負監督不周責任,在這次的個案中仍不見陳明通的責任在哪。

而指導教授究竟要負何種「責任」,其實現行未有具體且明確的罰則規範。立法院法制局在2020年9月就曾指出,以至於指導教授除了良心受譴責外,被課責案例少之又少,一切各學校與教授之「良心」行事,無法真正追究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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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風氣敗壞卻未見政府提出改革措施,尤榮輝批政府得過且過

針對層出不窮的學術倫理問題,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指出,現況是學生畢論違反學術倫理,仍未見有指導教授被課責;教師升等論文抄襲,學校教評會「師師相護」的狀況也屢見不鮮,學術風氣敗壞卻未見政府提出改革措施,得過且過。

如何遏止政商「洗學歷」的歪風?尤榮輝認為,關鍵就在指導教授是否能秉持教育、學術良知,嚴謹的去指導學生,當他不盡責讓學生出現抄襲的狀況時,對於指導教授要有課責的制度,應視同教學不力,提教評會議處,情節嚴重者應處分解聘或不續聘。而一旦發生學生有抄襲、代寫、造假等情形時,除了要追回他的學位外,要以刑法詐欺罪論處。

「目前我們都沒有做,所以才會放任這樣的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層出不窮。」尤榮輝強調。當事人沒有羞恥感、無法自律,指導教授又有權無責,整個制度沒有監督機制,就會出現目前的狀況。

台大學生會:學術倫理問題應從根本解決

台大學生會與台大研究生學會今(10)日則提出2點回應,強調尊重學倫會的運作,以及當事人的行政救濟,此案成為各政黨政治角力工具,學生會無異為任何政黨背書,也配各政黨勿以此作為選舉攻防工具。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許冠澤也指出,學術倫理的問題接連發生,一直都沒有根本的被解決,希望將此案聚焦在凸顯結構性問題,著重討論未來台灣高教學制與學術倫理規範把關的具體結構方式,這不只是台大問題,也是台灣學術界在相關事件後,要共同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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