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6月股東會旺季,若適逢董監改選的公司,不免再上演一齣股東會委託書徵求大戲。但是想要取得經營權,為什麼不積極買進公司股票,而是要靠著精美禮物來換取小股東的委託書?少數人徵求來的委託書真得又能代表多數人的意見嗎?
建議股東會門檻降至1/3
這是公司搶奪經營權所衍生的亂象之一。經濟委員會召委高志鵬31日針對《公司法》修法議題在立院召開公聽會,民間公司法全盤修法委員會執行長、政大法學院教授方嘉麟就在會上痛批,「發放紀念品來徵求委託書,其實就是買票的一種,我們的公司法根本獨步全球!」
雖然主管機關已經明文規定,委託書不得「收購」只能「徵求」,但眾所周知,實務上的做法恐怕都有些灰色地帶。搶紀念品還只是小事,若是股東們對議案根本不清楚,為了一些小惠小利就把委託書交出去,可能損害的就是自己的股東權益。
就以目前已經重整成功的東隆五金為例,過去在1995年時,范芳源、范芳魁兄弟為了取得經營權,開始大打股權爭奪戰,以高價瘋狂收購委託書,當時每千股的委託書行情甚至飆到550元,結果范氏兄弟成功取得經營權後,公司卻遭到掏空,相關涉案金額高達57億元。
蒙受損失、血本無歸的小股東不計其數,相關血淋淋的案例也不只這一樁。方嘉麟表示,現行的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開門檻為二分之一股東出席,為了達到法定門檻,所以企業必須徵求委託書,造成不少亂象。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召開門檻應下修至三分之一,如此一來委託書也就沒有太大的必要性。
公司法修法各方意見仍處紛陳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也指出,以先進國家為例,在英國股東會只要有2個人就可以開會,德國也是只要相對多數出席即可,在日本還可以透過章程來降低出席門檻,若是能降低股東會的開會門檻,就能有效弱化委託書的效力。
而相關的配套措施就是逐步導入視訊會議和電子投票。事實上,集保結算所自2009年以來開始推動股東會電子投票,明年度更要全面實施,然而集保結算所總經理孟慶蒞卻指出,目前雖然是電子投票和委託書並行的雙軌制,但在實務上卻還是以委託書為優先,這部分應該也要修法讓電子投票有優先權。
其實委託書議題只是這次《公司法》修法中的一個小環節,距離上次大幅修法已經超過16年,在這段期間台灣的產業和社會結構都已經發生改變,因此修正《公司法》是刻不容緩。方嘉麟說,到底什麼是「治理」?其實就是讓不好的公司消失,好的公司才能獲得更多資源。
不過,自政府半年前喊出要修《公司法》後,爭議一直沒有少過,立院人士表示,要拚本會期臨時會通過恐怕有難度,公司法修法議題將會成為立院下個會期各方的重要戰線之一。